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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拿文凭的捷径!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开启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05-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概况:
  学校于1956年建校,已有63年的办学历史,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业人才10万余人。
  占地面积约1287.8亩,建筑面积约32.4万平方米。
  教职员工747人,专任教师595人,有正高职称65人,副高以上职称22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56人,其中博士55人,双师型教师507人。
  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第五届黄炎培杰出教师1人,市级教学名师1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技术能手2人。

  二级学院10个、专业52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等国家级专业9个,市级骨干专业等市级专业14个,现有高职在校学生14000余人。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25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报名办法: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考生于5月9日9:00—13日18:00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5月18日—19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5月16日16:00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qipc.edu.cn/zsxxw.htm)查阅《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说明》并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免试对象及办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五)考生报考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将进行必要检测。


  第五章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21日16:00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qipc.edu.cn/zsxxw.htm)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22日16:00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到低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八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qipc.edu.cn/zsxxw.htm)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后,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助学保障:我院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四条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2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0516187905061879344
  学校网址:http://www.cqip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cqipc.edu.cn/zsxxw.htm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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