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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35万名学生 08年秋起免交学杂费
2008-08-19 11:56:00

  还有10多天,秋季学期将开学。《重庆市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经18日的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据此方案,我市将有35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学杂费。

  此前,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享受了免除学杂费等政策。

  还有两项优惠政策

  据市教委介绍,国家规定从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重庆则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除学杂费外,重庆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还将享受以下政策:免费使用国家规定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

  根据《实施方案》,享受上述政策的包括这些对象:在主城九区(含北部新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最高可受益1175元

  据市教委介绍,实行上述政策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生,每生每学年最低可节约524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最低可节约800元。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果是寄宿生,并且是城市低保对象,还将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的基础上,获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天1元,初中生每生每天3元。

  如果一名学生每项政策都能享受到,那么一名初中生一学年的最高受益额度,将达1175元,小学生则达774元。

  市教委称,全市现在有21%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了生活费补助。08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这一比例将上升到55%。

  据了解,重庆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还将建立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经费保障机制确定

  针对以上政策,《实施方案》专门明确了经费保障机制,将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等,严格按预算办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不得将保障机制资金,用于学校还债、发放工资和福利等。

  据市教委介绍,以上政策实施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有关收费,依然按现行政策执行。比如小学生和初中生,还得在报到时缴作业本费等。不过,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教育督导部门将对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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