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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04-27

  一、复试通知

  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及各学院二次划线要求的考生请于2020年5月1日0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重庆大学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时间及形式

  重庆大学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于2020年5月8日开始,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确定。请上线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查看,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其它相关信息。

  三、复试系统

  重庆大学将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

  四、复试材料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1);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8.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同步发送到学院邮箱(详细情况见附件2)。

  五、资格审查

  重庆大学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具体内容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重庆大学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的方式和时间由学院自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管理类专业学位考生(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由学院自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重庆大学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八、加分申请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2020年5月8日前向重庆大学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户口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

  申请和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kwb101@sina.com。重庆大学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申请考生加分资格。

  九、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各所报考学院。

  十、其他

  1.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重庆大学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大学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监督与复议

  1.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374(学校研招办)

  023-65103501(学校纪委)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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