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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云南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9-01-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及重庆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重庆市政府共建,重庆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在云南省单独招生专业41个,招生计划205人。具体如下: 

  注:以上专业均为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三年,分专业计划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专业介绍、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zs.cswu.cn)。软件技术、连锁经营管理、摄影摄像技术等3个专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其专业学生教育教学、就业工作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通过2019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注:经民政部批准,我校2019年继续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报名办法 

  考生于201918日至11118时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http://www.ynzs.cnhttp://www.ynzk.cn),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911118时前到当地招办进行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资格划线 

  (一)划线办法 

  我校根据报考人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考生可于20192月底,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参考资格。考生须达到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线方能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量化办法 

  1.量化的11门科目共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 

  2.量化取值为:A20分、B16分、C12分、D8分,满分为220分。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资格的考生,于2019389时至1418时登录我校招生网查阅“2019年云南省高职单招准考证打印步骤”,并根据提示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未按要求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二)考试方式 

  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00分,总成绩420分。 

  

  注:未按准考证上时间参考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不再另行安排考试。考试具体地点我校将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前在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成绩”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将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我校对事实孤儿考生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参照本章程录取原则第2条实施。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2019320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查询单招考试成绩。2019年3209时至32017时,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成绩上报。2019321日,我校将考生考试成绩上报至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3.确定拟录名单。2019321日,我校根据本章程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拟录取,并将拟录名单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4.办理确认录取手续。2019325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于20193278时至32918时到当地招办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第一次单招拟录确认结束后,我校若有未完成计划,将会参加第二批公示拟录确认,具体时间、要求根据云南教育厅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正式录取。201942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视为正式录取,学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录取申请。 

  6.通知书发放。20197月,我校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 

  2.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校或转专业。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9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八条 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四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魏老师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 生 处:李老师、林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swu.cn 

  电子邮件:cswuzs@163.com 

  附件:1.2019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2.2019年“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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