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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6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
2015-12-21 10:49:0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五、工作安排

  (一)审核备案

  2016年1月29日前,各单招院校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二)政策宣传

  高职单招政策及工作安排将在2015年11月印发的《2016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必读》中进行专门说明。2016年2月下旬至3月单招报名期间,在市教委的统筹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高职单招宣传工作,将审核通过的各单招院校招生宣传材料及相关政策解读统一汇编成册,集中开展宣传。同时,各单招院校要将经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等材料,及时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三)报名

  1.2016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2.2016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2016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拟报考单招院校,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拟报考院校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其中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四)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

  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直接参加2016年3月19-20日专业技能考试,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则参加各单招院校分专业类组织的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查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测试满分为300分。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在2016年4月3日~5日期间。考生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准考证(含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本人在单招院校报名系统内打印,考试时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

  (五)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成绩提供:2016年4月8日,各单招院校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发给各单招院校。

  2.公布成绩和分数线:2016年4月9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各单招院校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同时,考生可在所报考院校公众信息网上查询成绩,如有异议考生可于4月11日下午5点前向报考院校申请成绩复核。

  2016年4月11日前,各单招院校分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同意,各院校不得向社会公布预录取情况。

  2016年4月13日起,各单招院校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13日-19日),同时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考生可登录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缺额计划。

  (六)录取

  1.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

  2.各院校需按照经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分专业实施录取。

  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6年4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七)二次征集志愿

  1.2016年4月14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的相应专业。具体可咨询拟报考院校招生管理部门。

  2.2016年4月16日,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2016年4月17日,各单招院校先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3.2016年4月18日起,各单招院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4月18日-4月24日)。考生可登录报考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八)录取确认

  考生按预录院校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各校应于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考生确认。并将最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于4月21日上传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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