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重庆拟立法规范家庭教育 家长乱惩罚孩子算违法
2014-04-11 13:00:00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计划,教育孩子将不再是家事私事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召开的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纳入立法计划。“条例”规定,父母及其监护人应当将未成年子女带在身边共同生活。

  “条例”立法课题组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刘艺介绍,《条例》主要内容是明确家长及监护人责任义务,明确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及职责,强化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监护人的家教责任,规范家教市场和财政保障。“条例”将尽量避免设定宣示性条款,创设一些行为义务及相关罚则。

  “条例”要求父母及其监护人应将未成年人子女带在身边共同生活,要求各级学校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若违反规定不接收或者歧视对待流动人口子女,将被处以警告、罚款和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罚。

  “条例”设置了针对特殊儿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家庭教育定期服务制度。

  “条例”建立了家庭教育干预与救助机制,规定家庭、其他家庭成员或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遭遇到健康、安全、品德或自我发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危机时,可以向各级家庭教育管理部门、基层自治组织申请救助;相关部门接到投诉或者申请后应当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必要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为什么要将家庭教育立法?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条例”立法调研专家组专家但彦铮解释,从平时接触的案例来看,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家长教育理念和方法滞后,家庭教育氛围不浓厚,有的家长甚至把工作上的压力以撒气的方式转嫁给孩子,吼孩子;还有人把孩子送到辅导班来代替家庭教育,“条例”拟对家庭教育的运作及保障机制做出法律规定。

  家庭是儿童生命的摇篮,是人出生后接受教育的第一个场所,即人生的第一个课堂;

  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即启蒙之师。所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爸爸,我不听,我不听,小心你犯法哦。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20-11-30 11:29